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近日公布的建设工程涉嫌违法案件显示,安徽金鹏地产有限公司、安徽金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涉嫌存在的违法行为基本属实,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合建监罚决字(2022)第52号处罚决定书显示,2020年8月安徽金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安徽金鹏地产有限公司未领取逸品公馆1#楼内装饰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施工,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8号令)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8号令)第十二条规定,处以罚款人民币1.8万元行政处罚。
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司武银被罚款人民币1350元。
安徽金鹏地产有限公司由于2020年8月未领取逸品公馆1#楼内装饰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组织施工,同样被处以罚款人民币2.28万元的行政处罚。
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权良捷被罚款人民币1710元。
另外,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公告(第202206期)中,逸品公馆人防地库(一期)、非人防地库(一期)工程结果为不合格。
同样不合格的还有:
包河区水阳江路与仰光路交口的中铁五号院(S1815地块)22#楼工程,建设单位为中铁四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长丰县双墩镇的翠湖天地一期幼儿园工程,建设单位为合肥新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巢湖安巢经开区金湖大道18号的宋都·江宸府幼儿园、地下车库(北区)工程 ,建设单位为合肥永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